广州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办理
广州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山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办理公司;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办理咨询,尽可能地避免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较好的判断污染治理措施发生变化后环境影响变化情况,环保部门将依据排污许可证推进时间进度安排,按行业逐步出台各行业污染治理可行技术指南,如果企业治理措施的变化均在可行技术范围内,且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则认为其污染物排放量在允许范围内,无需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如不在此范围内,企业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和监测数据,并向环保部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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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办理中心,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坚持统一领导,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办理,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公司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是否需要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污染防治措施是确保企业按证排污的前提和保障,但许可证制度设计中并未将其纳入许可事项,主要从鼓励企业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水平的角度考虑。在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规范性文件确定的重大变更的情形下,企业污染治理措施发生变化时,如果有利于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或者不增加污染物排放,这是允许的,不需要向环保部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办理机构,但需在按规定上报的执行报告中予以详细说明;如果污染治理措施发生的变化导致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企业则需要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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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事故池位置、容量,围堰、地面防渗、报警系统等预防措施设置情况;现有应急救援物资或装备清单,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存放地、保管人及联系方式;例如消防设施、个人防护设施、围堵物资、监测仪器、通讯设备、急救药品等;公司组织机构图,现有环保或安全部门设置情况及管理制度;企业名称、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人、厂区中心位置经纬度;所属行业类别,建厂年月,改扩建年月,企业规模,厂区面积,班制、从业人数等。周边企业或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包括名称、方位、距离等;是否与周边企业签订联合应急救援协议,如有请提供协议。
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文件,抄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抄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